根据《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(试行)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大型游乐设施的关键零部件在正式投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。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(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),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授权(核准号:TS7610001-2007)具备开展游乐设施安全压杠、弹性绳、安全带型式试验的资质。
一、型式试验申请
一)申请单位
大型游乐设施的关键零部件生产单位,向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提出部件型式试验申请。
二)申请与申请受理:
部件型式试验是在申请单位完成部件的全部制造工作后进行的。申请单位可通过邮寄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网络申报等方式向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报送《游乐设施整机(部件)型式试验申请表》。
游乐设施整机(部件)型式试验申请表》应填写齐全、真实,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;申请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表、资料与信函,均应用中文或英文书写。
中国特检院游乐设施事业部在收到《游乐设施整机(部件)型式试验申请表》后,对型式试验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定,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、继续补充资料或不予受理的通知。受理人员在确认关键部件型式试验申请资料符合要求后的,与申请方商定型式试验时间。不予受理的将给出书面理由。
二、型式试验时间及程序
申请单位将型式试验部件及资料送至我单位(或实验室)。待测试样按附件1配图加工配合接口,以便装夹在实验台上。待测蹦极绳样品应按附件1提供的规格进行编织。
试验周期和试验所需式样数目:
安全压杠型式试验时间: 6天(2件)
蹦极绳型式试验时间: 2天(4件)
安全带型式试验时间: 1天(3件)
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,我单位在型式试验全部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。型式试验结论分为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两种。
三、申诉处理
申请单位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,应在收到鉴定报告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,可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提出提交书面材料申请重新鉴定;对重新鉴定结果仍有不同意见时,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再次鉴定。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,鉴定的结果为最终结论。
四、费用
申请单位按规定交纳鉴定费。申请单位鉴定人员的交通差旅费用。鉴定组不接受申请单位以任何形式赠与或支付的酬金、礼品等赠。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进行申请核实、重新试验发生的费用,如申诉事项属实,该费用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;如申诉事项属实,该费用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;如申诉事项不成立,该费用由申诉单位承担。
相关阅读:中国儿童乐园的发展趋势及经营指导 充气式游乐设施国内外标准情况及国内行业现状
|